根据《银河App
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定对象
1.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银河App
规章制度;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
二、评定范围、名额及奖励标准
本次参评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牧原求是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牧原领航奖学金。奖学金评定名额与奖励金额,按照国家、银河App
下发的最新文件动态调整执行。
三、申请资格限制
研究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奖学金申请资格:
1. 评奖年度内课程考试或考查出现不合格,存在补考、重修记录;
2. 因休学、保留学籍、因私出境留学、自主创业等原因,在校外学习时长累计超过2个月(寒暑假不计入统计);
3. 受到校级及以上通报批评1次,或院级通报批评累计2次及以上;
4. 经核查证实存在抄袭剽窃、材料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评定办法
(一)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1. 推免研究生:直接认定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2. 统考研究生: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作为主要参评依据;第一志愿报考人工智能银河App
的考生,享有一等学业奖学金参评优先权。
3. 牧原领航奖学金:仅限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报。为吸纳优质生源,结合学科发展定位,名额向学术型研究生倾斜;综合推免生源、一志愿报考生源顺序及复试表现统筹分配名额。
(二)二年级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1. 一等学业奖学金、牧原求是二等奖学金,依据各专业在读学生人数比例核算,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开展评审。
2. 国家奖学金、牧原求是一等奖学金:电子信息专业执行《电子信息专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量化表》(附件2);其余专业执行《人工智能银河App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量化表》(附件1)。
(三)奖项互斥规则
国家奖学金、牧原求是奖学金、学业一等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评选工作流程
1. 个人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提交奖学金申请表及全部佐证材料,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银河App
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2. 材料审核与综合评定:银河App
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对照对应专业量化评分表,结合学生申报佐证材料,核算得分,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3. 院内公示:对拟获奖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4. 材料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银河App
工作要求完成材料上报。
六、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成
主任:田琨、陈振
委员:司海平、蔡镔、赵亚芳、李辉、张慧、李富强、李艳飞
七、其它说明
本细则如与银河App
正式文件要求存在冲突,或细则未覆盖的未尽事宜,均以银河App
文件为准。本细则解释权归银河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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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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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