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等文件精神,为增强学生学习的荣誉感,激发学生学习内生动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银河App
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农大研〔2024〕12 号),结合银河App
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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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生在标准学制期满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一)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观念,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求是创新,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三)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均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0及以上。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90分及以上。
(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其以上或TOEFL成绩在90 分及以上,或雅思(学术类)在6.0分及以上。
二、评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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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银河App
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
三、评选办法
对学生在校学业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采用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选拔。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80%+综合素质分(B)×20%,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分均以百分制计。
(二)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学习成绩(A)为所有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成绩,即:A=平均学分绩点×10+50。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三)综合素质计算方法
综合素质分(B)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和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内容,其分值为三项内容得分总和。
1.科研成果项目,最高分值为50分,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产权所属单位为银河App
)。发表论文被SCI(SSCI)收录,其中中科院一区50分、中科院二区40分、中科院三区30分、中科院四区20分;一级学报、CSSCI或基金委认定的A类期刊35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5分,其他科技核心15分,多篇论文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最高分,英文论文需提供论文原件和检索证明,中文论文需见刊。
2.竞赛获奖项目,最高分值为40分,仅限于作为主力成员(前3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以上的奖励,其中国家一等奖或金奖40分,国家二等奖或银奖30分、国家三等奖或铜奖20分,团体赛根据团队人数和对应奖项平均分配到对应成员,奖项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最高分,需提供竞赛证书原件。
3.专利、软件著作权,最高分值为10分,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或第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多个国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时,仅按10分计算。
四、申请流程
1.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学生采用自愿报名的方法提出申请,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奖励分材料原件须交到团委备查。
2.银河App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荣誉学士学位学生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素质分计算体系。
3.银河App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综合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得分材料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候选人,上报银河App
教务处。
五、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银河App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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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银河App
代章)
2026年5月19日